永宁镇横垌瑶族村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永宁镇横垌瑶族村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BS2025005
项目名称:永宁镇横垌瑶族村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87,304.63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永宁镇横垌瑶族村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387,304.6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永宁镇横垌瑶族村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387,304.63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为15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永宁镇横垌瑶族村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永宁镇横垌瑶族村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网上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3月12日 至 2025年03月1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3月2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阳春大道畅达新城一期第8栋商住楼11号五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3月2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阳春大道畅达新城一期第8栋商住楼11号五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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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阳春市永宁镇人民政府
地 址:阳春市永宁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8025009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百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阳春大道畅达新城一期第8栋商住楼11号
联系方式:0662-7778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小姐
电 话:0662-7778779
广东百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2日
附件
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样本)
我 方 自 愿 参 加 ( 项 目 名 称 ) 项 目 ( 项 目 编 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并郑重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环节结束后,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名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投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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